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別人收了我的錢怎麽寫借條?

別人收了我的錢怎麽寫借條?

1,標題

借據的標題壹般由語言名稱組成,即在正文的頂部和中間用較大的字體寫“借據”二字。有的人在這個位置寫“暫欠”或“現欠”等字樣作為標題,但這個標題的正文寫在下壹行的頂框裏。

2.文本

借條的主體要寫下什麽人或單位欠了什麽,欠了什麽東西,欠了多少,並註明還款日期。

3.簽名

簽名時應附上被欠單位名稱和經辦人個人簽名,個人出具的借條應附上被欠方個人姓名。與此同時,簽署債務的日期。單位要蓋公章,個人要蓋私章。

4、主體

要明確表達債權債務關系的主體,即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註意“借”字的模糊性);以自然人為主體時,應核對其身份證上的姓名,有條件時在借據上復印居民身份證號碼;法人單位為主體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

5.目標

金額的單位要明確,金額要用繁體字書寫,比例要明確,如百分比、千比、萬比等。

6.內容

表達清楚,註意避免歧義。返還日期要明確,有利息約定的要寫明,否則依法視為無利息,有違約金約定的要寫明。有保證人的,應註明保證方式,並註明保證人。

7.壹式兩份

收據最好有兩份,雙方各壹份。作為壹種快捷方便的確認方式,收條通常是手寫的,簽發人是特定的,即由債務人、借款人、受贈人三方書寫並蓋章,但現實中往往是由債權人、出借人、贈與人書寫,再由債務人、借款人、受贈人三方簽字。

擴展數據:

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六十壹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他們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六十二條當事人對合同內容沒有明確約定,依照本法第六十壹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壹)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執行。

(二)價格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執行。

(三)履行地不明確的,以貨幣支付的,在收到貨幣的壹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應當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應當在履行義務的壹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5)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應當以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的壹方承擔。

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壹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參考資料來源:

中國法律法規信息庫: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上一篇:推薦下壹部日劇講律師
  • 下一篇:如何處罰違反交通法規不聽勸阻的人?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