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反交通法規,不聽勸阻的處罰如下:
(1)違反交通管理法規,不聽勸阻強行通行,但未構成犯罪的,由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也可以處15日以下拘留;
(2)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構成交通肇事罪。壹般會被依法追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責任,由交管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壹)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暫扣的;
(二)機動車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發生交通事故後造成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時速超過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壞、移動、改動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堵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壹的,還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壹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壹的,可以拘留不超過十五日。
二、如何舉報交通違法行為
1,撥打交通違法號碼122;
2.登錄當地交通網舉報嚴重交通違法專欄進行舉報;
3.或致函交管局秩序處,並請在信中註明違法舉報;
4.可以向駕駛人和車輛註冊地公安交管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