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監獄工作實行集中統壹領導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實行兩級管理,以省管為中心。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設有監獄管理局,具體負責管理全國的監獄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管理局在司法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管理本地區的監獄工作。壹些省、自治區、直轄市在監獄比較集中的地區設立了監獄管理分局,隸屬於前者的派出機構。監獄根據規模和犯人容量,分監區,監區下設分監區,具體負責監管、改造、勞動、生活衛生、考核、獎懲等工作。囚犯。特點:中國監獄集中領導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的管理原則;監獄管理實行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兩級管理。堅持黨對監獄工作的基本領導,監獄實行黨委領導體制。
監獄工作的基本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條規定:“監獄應當把懲罰與改造相結合,教育與勞動相結合,把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
人民警察在監獄依法管理監獄、執行刑罰、教育改造罪犯等活動受法律保護。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監獄執行刑罰活動的合法性進行監督。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主管全國監獄工作。
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財產、辯護、申訴、控告和其他未被依法剝奪或者限制的權利不受侵犯。罪犯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監規,服從管理,接受教育,參加勞動。
監獄及其機構人員的建立
監獄設置主要包括兩種類型:
(1)監獄。是關押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的場所。監獄可分為男子監獄和女子監獄,女子監獄應由女子監獄人民警察直接管理。根據罪犯犯罪的性質和刑期的長短,監獄還可以分為重刑犯監獄和輕罪犯監獄。
(2)少年感化院。是關押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未成年犯的場所。因為服刑人員主要是18周歲以下的罪犯,所以少年看守所也可以叫少年監獄或者少年監獄。中國歷來對未成年人以及犯罪的未成年人給予特殊保護。少年犯管教所采用適合罪犯的管教原則和方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規定,監獄的設立、撤銷和遷移,應當經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批準。這將有助於根據歷史、經濟和自然條件的綜合考慮,使監獄布局更加合理。每個監獄有1名監獄長和若幹名副監獄長,並根據實際需要設置必要的工作機構和其他監獄管理人員。工作機構除行政機構和生產經營機構外,還設置監獄管理、生活衛生、教育等機構。
監獄管理人員是人民警察,這就明確了監獄管理人員的法律地位。監獄警察是人民警察的壹種,與公安、交通警察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