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被出軌的快遞女,如果不是網絡關註,她真的很難為這個出軌女的主角維權。老話說的好,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所以對這個女人的負面影響會直接影響到她的吃喝住行,導致她失業,幹好了事業前途就毀了。
在這種情況下,確實需要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讓維權的難度小壹些,讓違法的成本貴壹些。只有這樣,才有可能消除甚至減少網絡誹謗。對於壹些人來說,建議以後加強實名登記制度的執行,同時可以快速便捷的取證,因為只有在實名登記制度的情況下,壹些人想詆毀別人,自然會有顧慮,讓大家有壹種感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誹謗他人。其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的明文規定,故意捏造、散布有關虛構的謠言或者虛構的事實,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此,也希望受到謠言誹謗和戲弄的人,壹定要積極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要求對方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讓造謠中傷者無法逍遙法外。當然,也要切記不要做任何誹謗他人的事情,因為誹謗會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他也有過相關案例,因為有人在群聊中公然辱罵、誹謗他人,結果對方訴至法院要求賠償5000元,法院也支持了受害人的訴求。而且造謠中傷的人還得公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