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網絡詐騙的六大基本措施
1,個人信息保護。
不要隨便透露自己的電話號碼和身份信息。當今社會信息泛濫。同時,個人信息泄露極其嚴重。很多壞分子利用各種手段竊取他人信息。在此基礎上,他們偽裝身份,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騙取公眾錢財。
2.多提問,增加“姿勢”
不要在收到不利於妳的信息或接到同樣的電話後盲目行動。可以和家人溝通,或者向有關部門核實事情的真實性。不要輕易給陌生人送錢。
3、貪小便宜吃大虧
網購時,有些賣家會用遠低於其他店鋪的價格來吸引消費者的眼球。許多消費者看到價格低,就趕緊購買商品。結果花了錢卻沒看到快遞的到來。其實這是因為賣家已經“打包走人”,從而欺騙了消費者。
4.引人註目的有毒糖果
壹些危險的網站用醒目的標題吸引人們點擊進入網站。其實在點進網站的那壹刻,用戶的信息就已經泄露了,尤其是那些手機和電腦裏信息比較多的用戶更需要註意。
5、查閱資料鑒別。
在微信、QQ等社交信息中,總會出現高薪聘請打字員、淘寶客服等消息。很多人看到自己可以在家做兼職都很興奮。但是,這份資料中有很多爭議點。在聯系負責人時,不要輕易交錢,這樣會損害個人利益。
6、掃描二維碼送禮物容易泄露個人信息。
現在大街上經常有掃二維碼送禮物的活動。很多朋友看到只要掃二維碼就有禮物。他們覺得很劃算,就掃描二維碼,按照提示註冊用戶。其實這是妳的信息被泄露了,給了壞分子可乘之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六十九條。網絡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壹)未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采取停止傳輸、消除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等處置措施的;
(二)拒絕或者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
(三)拒絕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