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造謠者應負的刑事責任,應根據實際情況判斷,具體如下:
1.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散布虛構事實,足以貶低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誹謗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2.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作虛假報告,意圖陷害他人,使其受到刑事追究的行為。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誹謗罪和誣告陷害罪都需要情節嚴重才能構成犯罪。如果只是對他人名譽造成不良影響,則屬於侵犯名譽權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誹謗罪和誹謗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1.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2、投擲假爆炸、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3.威脅放火、爆炸或者投擲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綜上,散布關於他人的謠言構成誹謗罪。散布謠言,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
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