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會的管轄範圍包括貪汙賄賂犯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徇私舞弊罪;重大事故罪;公職人員犯下的其他罪行。枉法裁判罪是濫用職權罪,所以屬於監察委員會。司法人員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犯罪。司法工作人員在對訴訟活動進行法律監督過程中發現的違法行為,人民檢察院可以立案偵查。
如何認定枉法裁判罪;
1.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僅限於司法工作人員。實際上主要是從事民事、司法工作的法官,因為只有他們才能利用職權枉法,包括各級人民法院的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
2.主觀上,本罪必須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違反事實和法律,是壹種變態的判斷,但仍執意要做。過失不能構成本罪。如果由於玩忽職守,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應當以玩忽職守罪定罪;
3.這種犯罪發生在民事和司法活動中,而後者發生在刑事審判活動中;
4.如果行為人受賄枉法,以枉法為目的或者以枉法為目的實施本罪,教唆賄賂證人提供偽證的,則犯其他罪,如暴力取證罪、妨害作證罪等。此時屬於牽連犯,應當根據其構成的重罪從重處罰,不實行數罪並罰。
綜上所述,司法工作人員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屬於嚴重行為。這個案件不是自訴案件,應該由監委調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犯罪。司法工作人員在對訴訟活動進行法律監督過程中發現的違法行為,人民檢察院可以立案偵查。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重大刑事案件,需要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立案偵查。
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