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意行為是指行為人表示自己的意誌以建立、變更和消滅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也稱為法律行為,是最大限度地產生民事法律關系的法律事實。表意行為與行為人的主觀意誌有關,壹般是壹致的。行為人通過意思表示的行為分為民事法律行為、準法律行為、可變更和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和無效民事行為。
表意行為是民事行為,表意行為和事實行為的區別。
1.事實行為根本不以意思表示為要件,民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要件。
2.事實行為根據法律直接產生法律後果,民事行為根據行為人意誌所表示的內容發生效力。
3.事實行為只有在行為人的客觀行為符合法定構成要件時才具有法律效力。民事行為的本質在於意思表示,而不在於事實構成。
4.事實行為的構成不要求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但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是行為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如先占、處理、無因管理、拾得遺失物、尋找埋藏物、給付債權標的物等都是事實行為。
事件、事實行為和法律行為
民事法律事實的發生是否具有直接的人的意誌,將民事法律事實分為事件和行為。事件是指不直接包含人的意誌的民事法律事實。行為是以人的意誌為主導的活動。是否與人的意誌有關,是區分事件與行為的關鍵。
註:事件與人的意誌無關,是指事件本身不直接包含人的意誌。重點是區分事件本身和導致事件的原因。如果事件是人為因素造成的,人的意誌與事件的發生間接相關,但事件本身並不直接包含人的意誌,所以還是與行為相區別的。
比如A殺了B,A的殺人行為可以和B的死亡區分開來。事件包括自然事件和人為事件。自然事件是指與人的意誌無關,純粹由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
如人類的生滅、自然災害、某個時期的流逝、自然果實的產生、非人為因素造成的依附等。人為事件是指由人的行為引起的事件。如戰爭、罷工、動亂、人為事故、人為原因造成的死亡、失蹤人口等。可見,壹對範疇的事件和行為屬於壹個民事法律事實。
事件與行為最根本的區別在於法律事實的發生是否與人的意誌直接相關,直接相關的是行為,否則就是事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三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