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2.涉嫌非法攜帶管制器具;
3.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4.破壞封閉的鐵路網。
違法行為也稱“無效行為”。壹種違法行為。違反法律的行為。與客觀上的違法行為不同,行為人在實施行為時主觀上存在過錯,從而侵害了受法律保護的社會關系。主觀過錯是指故意或過失的主觀狀態。根據違法性質,違法行為可分為刑事違法、民事違法、經濟違法、行政違法等。根據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違法行為可分為壹般違法行為和嚴重違法行為(犯罪)。
行政違法是指行政主體實施的違反行政法律規範,侵害受法律保護的行政關系,但不構成犯罪的過錯行政行為。
行政違法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行政違法僅指行政主體的違法,廣義的行政違法還包括行政相對人的違法。我們采用狹義。據此,行政違法是指行政主體違反行政法律規範但不構成犯罪,必須依法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行政違法的三個特征如下:
1.行政違法是行政主體的違法行為。與民事違法和刑事違法不同,行政違法是行政主體在行政法上的違法行為。任何組織或個人只有以行政主體的身份或名義出現,其違法行為才構成行政違法。
2.行政違法是違反行政法律規範,不構成犯罪的行為。首先,行政違法是違法的,違反了行政法律法規,侵害了受行政法保護的行政關系,因而具有壹定的社會危害性;其次,行政違法壹般屬於違法性質,其社會危害性較小,尚未達到犯罪的程度。
3.行政違法是依法必須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行政違法是違反行政法律規範,依法應當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三條犯罪概念凡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應當依法懲處的危害社會的行為,都是犯罪,但是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