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合同因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法律和行政法規包含強制性規定和任意性規定。強制性條款排除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即當事人不得在合同中約定排除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條款的適用。如果當事人約定排除強制性條款,則構成該條款無效的情形。這裏主要指國家制定的關於勞動者最基本工作條件的法律法規,包括最低工資法、工作時間法、勞動安全衛生法等。,目的是改善勞動條件,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避免人員傷亡。還要註意的是,該項規定僅限於法律、行政法規,範圍不能隨意擴大。在實踐中,違反當地行政法規的合同被認為是無效和不適當的。Nn 2。因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Nn欺詐是指壹方當事人故意制造虛假表象或者隱瞞真相,欺騙對方當事人,誘導對方當事人形成錯誤認識並與之訂立勞動合同。欺詐的類型有很多種,包括:nn (1)簽訂了沒有履行能力的合同。比如,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應聘的員工沒有這個資質,提供了假的資質證明。Nn (2)行為人有告知對方真實情況的義務而故意不告知。以欺詐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Nn 3。用人單位免除自身法律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勞動合同無效。Nn這是禁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內容,也是合同的壹般原則。勞動合同是否有效,應當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其他任何部門或者個人無權認定勞動合同無效。Nn勞動合同關系到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如果在簽訂的時候多加註意,就避免了勞動合同無效的情況,以後遇到糾紛也不會損失太多的合法權益。這特別需要廣大勞動者的註意。n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四十六條* * *行為人、相對人出於虛假意思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五十三條* *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五十四條* *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