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違法建設的條件是什麽?
1,是這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人。
2.申請人必須有土地使用證。
3、辦理村民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並提交房屋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
4.申請的事項會在村裏的公告欄上公布。
5、在規定時間內公告。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可以進行登記。
二、違建的流程是怎樣的?
1.先向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提出申請,填寫宅基地審批表。
2、村委會驗收後召開會議進行審批,審批後上報鄉建辦。
3、申請符合規劃批準後,再報縣(市)土地管理部門審批。
4.驗收合格後,土地管理部門進行審核,對符合土地建設總體規劃要求的宅基地發放使用證。
5.取得宅基地使用證後,持宅基地使用證到村委會、鄉房管所、規劃部門審批,達標後發放建房證(即建房證)。
6.有了宅基地使用證和建築許可證之後就可以開工了。
7.工程竣工後,可持身份證、宅基地使用證、建築許可證等材料向房管部門申請測繪,測繪圖將用於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8.持上述材料和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到土地管理部門的測繪公司申請測繪,測繪圖用於辦理土地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限期改正,並處工程造價5%以上10%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應當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工程造價10%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