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活動是在壹定的產權制度和企業制度條件下進行的。在M&A過程中,壹個或壹部分權利主體通過轉讓企業的控制權獲得相應的利益,而另壹部分權利主體通過付出壹定的代價獲得這種控制權。企業並購的過程實質上是企業權利主體發生變化的過程。
在具體實踐中,M&A的動機可以歸納如下:
1.擴大生產經營規模,降低成本。
通過並購,擴大了企業規模,可以形成有效的規模效應。規模效應可以帶來資源的充分利用和整合,降低管理、原材料、生產等環節的成本,從而降低總成本。
2.增加市場份額,提升行業戰略地位。
規模大的企業,隨著生產力的提高,銷售網絡的完善,市場份額會有比較大的增長。從而確立企業在行業中的領先地位。
3.獲得充足廉價的原材料和勞動力,增強企業競爭力。
通過並購,企業可以擴大規模,成為原材料的主要客戶,可以大大增強企業的談判能力,從而使企業獲得廉價的生產資料成為可能。同時,高效的管理,人力資源的充分利用,企業的知名度,都有助於企業降低人力成本。從而提高企業的整體競爭力。
4.實施品牌經營戰略,提高企業的知名度,以獲取超額利潤。
品牌是價值的驅動力。對於同樣的產品,甚至同樣的質量,名牌產品的價值要遠遠高於普通產品。並購可以有效提高品牌知名度,增加企業產品附加值,獲取更多利潤。
5.為了實現公司的發展戰略,通過並購獲得先進的生產技術、管理經驗、業務網絡、專業人才等資源。
M&A活動不僅收購企業的資產,還收購被收購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資源、技術資源和銷售資源。這些都有助於企業整體競爭力的根本提高和公司發展戰略的實現。
6.通過收購進入新行業,實施多元化戰略,分散投資風險。
這種情況出現在混合M&A模式中。隨著行業競爭的加劇,企業通過投資其他行業,不僅可以有效擴大經營範圍,獲得更廣闊的市場和利潤,還可以分散本行業競爭帶來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