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委托律師有哪些程序?
壹、委托律師辦理案件的程序
委托律師辦理訴訟案件的基本程序:
1,接受委托。
委托人委托律師參與訴訟業務時,應當真實、全面地陳述與案件有關的全部事實,不得隱瞞自己的過錯或者不利因素。律師對有關事實進行綜合研究和審查後,符合接受委托條件的,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2.辦理委托手續。
律師同意接受委托後,委托人應當與律師辦理委托手續。委托程序壹般包括:
(1).訂立民事代理合同。民事代理合同是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簽訂的確認代理關系成立的書面法律文件。委托合同壹式兩份,委托人壹份,法律服務所壹份;
(2)填寫委托書。委托書是委托人單方簽署的法律文件,賦予律師在訴訟活動中的代理權,是律師在訴訟中從事職能活動的依據。委托書壹式兩份,壹份交相關辦案機關,壹份交委托律師存檔。在辦理委托手續前,委托人應當按照規定的標準支付律師代理費。
3.委托人應當向律師提交下列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或者資格證明;
(二)與本案有關的文件、單據、信函和資料;
(3).侵權事實和損害後果的證明文件;
(四)與本案有關的其他證據材料。
4.律師接受委托後的主要工作(1)。為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詢,包括分析案情,向委托人解釋相關法律規定。(2)為客戶起草相關法律文件。(3)調查收集相關證據,包括指導和幫助委托人收集證據、進行調查和申請鑒定。(4)配合或者代理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參加庭審、調解等訴訟活動。
二。誰可以委托刑事辯護律師?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是指委托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以及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組織的代表);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親屬;(“近親屬”是指丈夫、妻子、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兄弟姐妹。);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
5.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三,收費問題
1.確定收費標準的考慮因素:
(1)辦理委托事項所需律師人數;
(二)辦理委托事項所需的工作時間;
(三)辦理法律事務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四)委托事項的復雜程度;
(五)委托事項涉及的價值;
(六)處理委托事項的結果;
7)合理的成本;
(8)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九)律師的專業技能、社會知名度和從業經歷;
(10)其他律師事務所辦理類似委托事項收取的費用。
2、賬單的樣式。
委托人支付律師費時,應向律師事務所索要合法發票及相關票據。
這就是邊肖為妳分享的關於委托律師的程序。這個問題相信大家都有清醒的認識。邊肖仍然認為打官司是壹件大事,人的壹生絕不會遇到幾次,但壹定會是壹件大事,所以妳必須慎重考慮律師的選擇。如果妳現在有什麽法律糾紛,歡迎咨詢,專業律師會為妳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