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委托訴訟代理人做什麽,由當事人特別授權。

委托訴訟代理人做什麽,由當事人特別授權。

委托訴訟代理人的代理權限取決於被代理人的授權。也就是說,委托訴訟代理人只能在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權的範圍內進行訴訟代理活動。訴訟代理人超越被代理人授權範圍的訴訟行為,只有經被代理人追認才有效,否則為無效代理行為,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代理人自行承擔。

委托中的特別授權是什麽?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訴訟代理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達成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特別授權代理是指在特別授權代理中的代理人除享有壹般授權代理的訴訟權利外,還可以行使和解、申訴等涉及當事人實體利益的訴訟權利。特別授權代理人的權限包括以下內容:(1)代為承認部分或全部訴訟請求;(2)放棄、變更或者增加代表的訴訟請求;(3)和解;(4)反訴;(五)提出或者申請撤回申訴。

總授權代理

壹般授權代理是指代理人只享有代為出庭、收集和提供證據、辯論、起草和撰寫法律文書等訴訟權利。根據委托人的授權,壹般授權的代理人只能代理當事人行使壹般民事訴訟權利,包括以下內容:(1)代為起訴和應訴;(二)代理申請訴訟保全或者證據保全;(三)申請回避,向法庭、鑒定人、勘驗人提供證據,請求重新鑒定調查或者勘驗,請求調解,發表代理意見;(4)申請執行;(五)雙方約定可以代表的其他事項。

代理是民法中的壹個概念,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範圍內,以自己(被代理人)的名義向第三人(相對人)表示或者接受自己意誌的民事法律行為,並且這種意誌直接對他發生效力。代理可以分為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在委托代理中,根據代理人授權權限的不同,可分為壹般授權代理人和特別授權代理人。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委托他人代理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必須明確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可以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根據該規定,民事訴訟代理人分為壹般代理人和特別授權代理人,委托書中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壹十九條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條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如需變更委托人的指令,應經委托人同意;因緊急情況難以與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事後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情況。

  • 上一篇:網絡謠言備案標準
  • 下一篇:未來十年有哪些工作會越來越吃香?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