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有哪些?
包括:衛生行政部門、醫療衛生機構、衛生人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
(壹)衛生法律關系的主體
健康法律關系主體是指參與健康法律關系,享有健康權利,承擔健康義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簡稱當事人。
包括:衛生行政部門、醫療衛生機構、衛生人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
(2)衛生法律關系的內容
健康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健康法律關系主體依法享有的健康權利和健康義務。
健康權是健康法律關系中的權利主體依照衛生法的規定,按照自己的意願實現自己利益的可能性。
健康義務是健康法律關系中的義務人為了滿足權利主體的某種利益,按照衛生法的規定作為或不作為的必要性。
擴展數據
根據是否以人的意誌為標準,法律事實大致可以分為兩類,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
1.法律事件。法律事件是法律規範規定的引起法律關系形成、變更或消滅的不以當事人意誌為轉移的客觀事實。
法律事件分為社會事件和自然事件。前者,如社會革命、戰爭等。,而後者,如人類的出生、疾病、死亡、自然災害等。,對於特定的法律關系主體(當事人)來說是不可避免的,是獨立於其意誌的。
但是,由於這些事件,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可能產生、改變甚至完全消滅。比如,因為人是天生的,父母與子女之間存在著撫養和監護關系;但是,人的死亡導致扶養關系、夫妻關系或撫養關系的消滅和繼承關系的產生,等等。
2.法律行為。法律行為是指人們基於法律關系主體的意誌,能夠引起法律後果的有意識的活動,即法律關系的形成、變更和消滅。
引起法律關系的形成、變更和消滅是壹個普遍的法律事實。因為人的意誌可以分為善意和惡意、合法和非法,所以人的行為也可以分為善意、合法和惡意、非法。善意行為和法律行為可以引起法律關系的形成、變更和消滅。
例如,依法結婚的行為導致婚姻關系的建立。同樣,惡意行為和違法行為也會引起法律關系的形成、變更和消滅。犯罪行為產生刑事法律關系的,還可能引起壹些民事法律關系的產生或變化(如損害賠償、婚姻、繼承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促進法》第壹條為了發展醫療衛生事業,保障公民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提高公民健康水平,促進健康中國建設,根據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