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衛生許可證復印件。申請衛生行政許可時,申請人應當如實向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提交相關材料,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交與其申請的衛生行政許可事項無關的技術資料和其他材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十壹條
設定行政許可應當遵循經濟社會發展規律,有利於發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協調發展。
第十二條
下列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壹)直接關系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宏觀調控、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特定活動的事項,依照法定條件需要批準的;
(二)有限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公共資源的配置和直接關系公眾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準入,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
(三)提供公共服務並與公眾利益直接相關,需要確定具有特殊聲譽、特殊條件或特殊技能的資格和資質;
(四)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設備、設施、產品、物品,需要按照技術標準和規範進行檢驗、檢測、檢疫審批的;
(五)設立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等。,這需要確定主體資格;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以設定的其他事項。
二、衛生許可證需要哪些資料?
1,申請表;
2、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3、公共* * *場所平面圖和衛生設施平面圖;
4、健康檢查或評估報告;
5.健康管理體系;
6、中央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評估報告;
7.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8.健康證明復印件;
9.房產證或租房協議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