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拋棄了這些原則,輕者會受到道德譴責,良心受到拷問,重者會被判死刑。我的壹個同事曾經說過,省級政府官員的工資支付給省級政府的原則是由人民制定的。我覺得最大的原則是道德。我是壹個比較上進的人,但是在絕對的利益面前,我想我會放棄道德,把自己局限在法律之內。畢竟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如果我有錢,我想做的就是環遊世界。可惜沒有,所以我堅持朝九晚五!其實很明顯,錢是別人拿的。獲得的過程也必須付出代價,比如努力、尊嚴、時間甚至生命。這種獎勵不會是愉快的!
當然,有的人會因為金錢而年輕,有的人會因為金錢而淪為階下囚,有的人會因為金錢而鼓勵朋友,有的人會因為金錢而拒不承認自己的親人。據推測,這些人並不打算這樣做,但有壹些令人信服的理由。沒有人能真正按照妳的意願生活,沒有人能真正遵從妳的內心,也沒有人不為錢而活,但我們中的壹些人會有我們的原則和金錢的底線,而另壹些人會迷失自我,迷失自我。
對我來說,賺錢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錢,雖然有時候會忍不住去買奢侈品,比如名牌設計師的包包、香水、衣服等等。是的,我承認我內心喜歡虛榮。但我始終不敢忘記自己的初心。我應該是壹個有靈魂的人。我很想賺錢,但更多的是因為我不想被金錢所奴役,不想為了生存而放棄自己的利益。所謂“為了錢去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就是有更多的時間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