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前,姚策出生在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但由於婦產科護士的疏忽,姚策的養母徐女士錯報了孩子,直接把孩子當親生兒子帶了回來。姚策生病被查出肝病,需要親生父母輸血,配型壹直不成功。姚策的養父母才發現,姚策根本不是自己的親生骨肉。他們順藤摸瓜,找到了姚策的生母杜女士。於是,姚策連同親生父母將自己出生的醫院——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告上法庭,要求賠償他們母子的精神損害賠償及醫療費共計273萬余元。但被法院駁回,只同意賠償73萬元。
因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未給新生兒姚策註射乙肝疫苗,間接導致姚策患肝癌,法院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承擔姚策60%的治療費用。姚策已經很虛弱了,他認可法院的判罰。但為了給親生父母更大的精神賠償,他決定上訴,要求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給他們更多的精神賠償。
姚策也希望通過他的活生生的案例,能夠提高中國公民的精神損失賠償金額,因為每年遭受精神損失的人太多了。因此,姚策親生父母代表姚策專門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和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關於提高中國公民精神損失賠償的建議。現在房價太高,就算原來的精神補償費幾十萬,也跟不上房價的上漲,提高精神補償費勢在必行。雖然姚策可能不久於人世,但如果能在有生之年得到有關部門的積極回應,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