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審判是指行使審判權的法院和法官依照法律規定獨立審理案件,不受任何幹涉。也就是說,法官應當根據自己對案件事實的判斷和對法律的理解,獨立作出判斷,不受任何限制、影響、誘導、壓力或威脅。
實現獨立審判的意義
(壹)獨立審判是實現法律價值——正義的保障。
正義是法律的本質。無論哪個國家的法律都確立了正義精神。法院審判中的法律適用,就是要在現實生活中體現法律確立的正義,發揮其作用。如果法庭審判不公正,法律就不會實施。可以說,立法上的正義是靜態的正義,司法上的正義是動態的正義,蘊含在法律中的正義是期待通過司法行為來彰顯其價值的。在這個過程中,法院的職能是作為第三方裁決爭端。這壹職能的特殊性決定了司法權威是社會公認的,是法律體系中的最高權威。如何維護司法權威?獨立審判是最根本的保障。這就要求法院不加入任何壹方,不介入任何利益,保持獨立的立場,以實現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並重。因此,實現正義是行使司法權的基礎,獨立審判是實現正義的保障。
(2)獨立審判是實現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手段。
黨的十五大正式將依法治國確立為治國方略,確立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戰略目標。法治的實現就是通過立法、守法、執法來實施各種法律,實現法治精神。實現法治的第壹步是立法機關制定完備的、先進的法律,使國家生活的各個領域都處於有法可依的狀態。但是,“光有法律是不夠的”。如果不遵守法律,不嚴格執行法律,不追究法律責任,再好的法律也只是壹紙空文。從這個意義上說,法律的實施和遵守是實現法治的更重要的環節。在這個環節中,法院以其特殊的地位承擔著適用法律的使命,使法律達到維護社會秩序、調整社會關系、規範社會成員行為的目的,其作用尤為顯著。因為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司法機關,對所有法律糾紛擁有最終管轄權,其判決是對被侵害權益進行賠償的最權威手段,是維護社會正義、保證法律實施的最後壹道關卡。因此,建立公正的司法制度對實現依法治國具有重要意義。只有人民法院嚴格依法公正審判,法治才能得到可靠保障並最終實現。公正的司法制度是建立在不受任何幹涉的法院獨立審判的基礎上的。因此,獨立審判是法治的重要原則,是實現法治的重要手段。正因為如此,黨的十五大確立依法治國方略後,十六大進壹步提出“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從制度上保證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這既說明了獨立審判的意義,也說明了中國* * *產黨已經把司法改革和保證法院獨立審判放在治國方略的高度,提上了改革的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