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有些罪犯在法官宣判死刑時會表現出無所謂的表情?他們不是真的害怕嗎?
不會,因為他們還有最後壹根稻草,“上訴”。我們都知道,被壹審法院判處死刑的犯人,仍然享有向高級人民法院上訴的權利,等待終審裁定。在現階段,被壹審法院判處死刑的犯人不會顯得那麽平靜,因為死刑犯被執行死刑時,事先不會被告知,這意味著“生死”對於死刑犯來說永遠是壹個未知數。值得壹提的是,死刑犯執行死刑不僅有非常嚴格的法律程序,而且執行死刑的相關流程也極其復雜。
每當看守所的院子裏出現警車、囚車、救護車等各種車輛,就意味著被判死刑的人將被執行死刑。同時,看守所的走廊裏還會出現各種穿著制服的司法人員,比如法院法官、法警、武警戰士等。這樣嘈雜的聲音自然會讓那些在看守所監號裏被判死刑的犯人感到害怕。
死刑相關程序的執行
當被執行人(死刑)被叫到他的名字時,他必須先將雙手伸出鐵門下的壹個小窗口(通常是送飯的),工作人員會在門外給他戴上手銬,然後打開鐵門將他帶出監號。這時,守候在鐵門兩側的武警戰士瞬間將其控制。隨後法院工作人員宣讀了最終裁定。“經上級法院審理,認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定執行死刑,經查證屬實,將其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接下來,法警為被執行人(死刑)解下手銬,換上“法繩”。然後,看守所的工作人員用專門的工具把被執行人戴了很久的腳鐐(鐐銬)取下,也換成了麻繩。最後政府會安排被執行人(死刑)和他的家屬交換壹些臨別贈言(可以留遺書),享受最後壹頓飯的權利。這是壹個“超越法律”並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不法分子的不歸路。因此,我們學習、理解和遵守法律是非常重要的。只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我們才能遠離犯罪。
相對來說,大部分死囚都是害怕的。所以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的時候,並不是看守所的警察去牢房提高死刑。而是由當地武警根據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直接到牢房中提出死刑,將各類犯人捆綁後交由中級人民法院法警執行死刑。當死刑犯知道自己要被執行死刑時,他全身顫抖,崩潰了,連話都說不出來。其中壹些是由法警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