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購房者不繳納房屋維修基金,是不可能辦理房產證的。維修基金是建設部規定的,壹般在辦理產權證的時候交給房管部門。費用壹般是總房價的2%-3%,很多都是地產商收的。但收據需要房管部門專用賬戶開具,產權證只能憑此收據憑證辦理。
2、維修基金條件:
(1)維修基金的使用條件需要符合專款專用的規定。維修基金屬於全體業主,只能用於小區公共部位的維修。保修期滿後,應當用於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或者改造等專項用途,不得挪用或者從事其他項目;
(2)住建部頒布《維修資金使用辦法》時,也明確規定物業保修金用於物業保修和公共部位大修。
綜上所述,業主應當按照其擁有的物業建築面積交存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房屋首期專項維修資金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3)所謂房屋維修基金,又稱住宅專項維修基金,包括房屋公共設施專項基金和房屋維修基金。買新房要交房屋維修基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全體業主繳納,屬於全體業主。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共設施專項基金和房屋維修基金。房屋公共設施專項基金簡稱專項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項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過戶時,賬戶中的剩余資金也壹並過戶給房屋的新產權人。
綜上所述,房屋維修基金是必須繳納的。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壹)住宅,但由業主共有且不與其他物業* * *使用部位和設施的除外;
(2)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建築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體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建築。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公有住房出售的,出售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房屋專項維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