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建議擔保人與借款人家庭溝通,看家庭能否還款。如果沒有,可以考慮協商用借款人的遺產償還貸款。如果協商不成,銀行首先要的是擔保人,擔保人要做好還貸的準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六百九十八條,壹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後,向債權人提供債務人可執行財產的真實情況。債權人放棄或者怠於行使權利,致使財產無法執行的,保證人在其提供的可執行財產的價值範圍內不再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九十九條同壹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對擔保份額沒有約定的,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保證人在其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第七百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保證責任範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對債務人的債權,但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銀行員工可以為他人擔保貸款嗎?
銀行職員不得為他人擔保貸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七條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為保證人。
第十壹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擔保;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有權拒絕強制其為他人提供擔保。
第十二條同壹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壹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有義務保證全部債權的實現。
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其他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清償其份額。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五十二條商業銀行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業務管理規定,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或者收受賄賂,或者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
(二)利用職務之便,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戶資金的;
(三)違反規定徇私向親友提供貸款或擔保;
(四)在其他經濟組織中;
(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業務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五十三條商業銀行工作人員不得泄露其在任職期間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