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不按要求噴塗放大號牌的處罰是什麽?

不按要求噴塗放大號牌的處罰是什麽?

壹、不按規定噴塗放大板處罰如下:

1,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汙損、未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壹次性記12分,對行為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2.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200元以下罰款。

二、車牌處罰如下

根據法律相關規定,故意遮擋、汙損或者未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記3分,罰款100元。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條,故意隱匿、汙損或者未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將按規定處罰。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汙損、未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壹次性記為12分。

三、其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將進壹步加強機動車號牌管理,具體通知如下:

1.因雨、雪、道路等客觀原因未及時清洗車輛的,公安交管部門將責令當事人當場改正。,導致機動車車身及其號牌被泥土遮擋,或者貨車裝載貨物影響車輛號牌識別的。

2.因車輛號牌老化、褪色等因素影響號牌識別的,公安交管部門將按照故意汙損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進行罰款和記分。

3.公安部門交管部門將按照安裝防撞裝置或者使用備胎遮擋車輛號牌,用油漆、泥土等物質遮擋車輛號牌,車輛號牌油漆變形、斷裂、剝落,影響號牌上漢字、字母或者數字識別的故意遮擋、汙損車輛號牌的違法行為,予以罰款、記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壹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標誌和保險標誌,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或者汙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沒收、扣押機動車號牌。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辦理相應的註冊登記:

(壹)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

(二)機動車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

(三)機動車作為抵押物的;

(四)機動車報廢的。

  • 上一篇:委托訴訟代理人是什麽意思?
  • 下一篇:哺乳期如何寫監外執行申請書?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