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不按期繳納稅款處罰條例

不按期繳納稅款處罰條例

法律主觀性:

納稅人應當依法承擔繳納稅費的責任,但在現實生活中,部分納稅人會逾期繳納稅費。逾期繳納稅費的,稅務機關有權追繳稅費。那麽納稅人逾期不繳稅應該如何處罰呢?Net邊肖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壹、納稅人逾期不納稅如何處罰1。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後仍未繳納的,可以采取強制措施追繳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並處應納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者少繳應當繳納或者應當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稅務機關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采取強制措施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外,可以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2.與稅務機關發生稅務糾紛怎麽辦?當公司與稅務機關發生稅務糾紛時,可通過以下方式處理:1。如果公司不服稅務機關的稅務決定,認為收稅錯誤、不按時退稅、少退稅等。,必須先按照稅務機關的決定執行,退稅要盡量多。2.公司根據稅務機關的決定處理稅務問題後,可以收集證據並向上級稅務機關申請行政復議,通過上級稅務機關糾正稅務問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但行政復議的結果並不都是有利於公司(當事人)的,也可能維持原稅務機關的決定。3.當公司不服行政復議結果時,可以收集證據,委托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根據上述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稅款的,可以采取強制措施追繳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並處應納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如果需要法律幫助,讀者可以在線咨詢。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限期繳納稅款外,從繳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千分之五的滯納金。《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稅務機關有理由認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的,可以責令其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前限期繳納應納稅款;發現納稅人在限期內有明顯轉移或者隱匿其應稅商品、貨物和其他財產或者應稅收入跡象的,稅務機關可以責令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納稅人不能提供納稅擔保的,經縣級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采取下列稅收保全措施: (壹)書面通知納稅人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相當於應納稅額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納稅人價值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

  • 上一篇:衛生法律關系的主體是
  • 下一篇:問卷中的選擇題如何統計?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