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反承諾書不違法。因為承諾書是民事行為。承諾生效之時,為合同成立之時。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這是最大也是最常見的。但是還有其他的方式來形成契約。傳統上有三種方式,壹是相互要約,二是同時表示,三是意思實現。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規定,允諾人不履行承諾書不屬於犯罪行為,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允諾人不履行承諾責任,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允諾人。不履行承諾就是違約。違約是指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約定的條件。根據不同的標準,違約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別:單方違約和雙方違約、根本違約和非根本違約、預期違約和實際違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害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或者應當預見的損失。
二、承諾生效後的法律後果是什麽?
1,相互報價。相互要約是指合同當事人通過間接對話,為訂立內容相同的合同而發出的要約。如果A向B發出要約訂立合同,B也向A發出內容相同的要約。此時,雙方意思表示的內容完全壹致,雙方都有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且提出要約的時間也差不多。由於雙方有相同的意思表示,法律可以推斷出他們會有相互承諾的結果,所以認定合同成立。要約在合同成立後到達另壹方當事人;
2.同時。同時,它意味著像相互提供壹樣,相互提供以間接對話的方式發生,同時,它意味著它以對話的方式發生。指的是對話的各方,他們表達了在同壹時間向彼此提供相同內容而沒有任何區別的意圖。比如在條件適合雙方的情況下,雙方同時拍手,或者雙方同時同意第三方做出的合同方案;
3.意義的實現。意思實現是指根據習慣或者事件的性質,不需要承諾通知,或者要約人事先聲明不需要承諾通知。如果要約人有客觀事實可以推斷出受要約人在壹定期限內的承諾意思,則合同可以據此成立。根據習俗或活動性質,不需要做承諾通知,如訂酒店房間、訂酒店座位等。,沒有必要展示承諾,如果沒有承諾,就需要告知。推斷受要約人已經作出承諾的客觀事實,壹般是指受要約人按照要約人的要求履行合同義務,而沒有作出口頭或者書面的承諾,比如受委托開始處理委托事務,裝運要約人想購買的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