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可以申請行政復議,要求遷回戶口。具體向當地戶籍管理部門申請,或者向當地行政部門寫書面行政復議。然後遵守當地的規則。
2.《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賬戶的;
2.虛假註冊;
3.偽造、塗改、轉讓、出借、出賣戶籍證明的;
4.冒用他人賬戶;
5、酒店經理不按規定辦理旅客登記。
擴展數據:
行政復議的申請和受理:
壹.應用
行政復議以申請為基礎。是基於行政相對人的主動,即相對人不提出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不能主動管轄。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申請復議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直接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答辯人。
3.有具體的復議請求和事實依據。
4.屬於申請復議的範圍。
5.屬於復議受理機關的管轄範圍。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根據《行政復議法》第九條和第16條的規定,申請復議還必須符合以下程序性條件:
(1)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復議。
(2)申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已經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請復議。
二。接受
1.申請人提出復議申請後,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對復議申請進行審查。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四項:
(1)申請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2)該申請是否為重復申請。
(3)案件是否已被人民法院受理。
(4)申請手續是否完備。
2.行政復議機關對復議申請進行審查後,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日內,對復議申請作出如下處理:
(1)復議申請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受理。
(二)復議申請符合其他法定條件,但本行政機關不予受理的,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
(3)復議申請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決定不予受理,並告知理由和相應的處理方式,而不是簡單的撤回。
資源鏈接:中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管理條例。
參考鏈接:百度百科-行政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