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系主要是前英國殖民地國家的法律制度,其特點是主要以判例作為判決的法律依據,成為判例法或普通法。也有壹些股權。
因此,英美法系成為了普通法系。這裏的普通法是指11世紀以後,英格蘭的法官逐漸形成的,適用於全英格蘭的壹種判例法。衡平法是指14世紀後英國修改補充普通法時產生的壹種判例法。
英美法系也有少量的成文法。中國屬於大陸法系,但受美國影響,很多成文法中開始出現美國判例法。
妳這個問題的答案是,美國是判例法(不是判例法)國家,英美法系,中國是成文法國家,大陸法系。
1.法制
(1)法律制度是指法律按照其歷史傳統和外在特征進行的分類,是壹些具有相同歷史傳統和外在特征的國家或地區的法律制度的總稱。(2)法律體系劃分的理論基礎主要是法學傳統。
2.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
(1)大陸法系大陸法系是指由古代羅馬法傳統產生和發展起來的法律的總稱,尤其是《法國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它包括兩個分支:法國法系和德國法系。屬於大陸法系的,除了歐洲大陸國家,還有曾經是法國、德國、荷蘭、葡萄牙等國殖民地並受其影響的國家或地區。英國的蘇格蘭、美國的路易斯安那、加拿大的魁北克也屬於大陸法系。
(2)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是指在英國中世紀法律尤其是普通法的基礎上產生和發展起來的法律的總稱。英美法系包括英國法系和美國法系。屬於普通法體系的,除了英美,還包括曾經是英國殖民地和附屬國的國家和地區。
(3)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區別。
在法律思維方式、法律淵源、法律分類、訴訟程序、法典編纂、法院制度、法律觀念、法律適用技術、法律觀念等方面的特征存在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