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繼承人繼承遺產時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稅款和債務的繳納以其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由繼承人自願償還。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可以不承擔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繼承遺產就是繼承債務,即子女在父母去世後繼承遺產,需要在繼承價值範圍內償還債務。子女的個人財產不是用來還債,就是接受父親的饋贈,讓父親代替父親還債。
父母該不該為孩子還債?
否,以下情況除外:
壹、繼承遺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時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所繳納的稅款和所清償的債務以其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但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由繼承人自願償還的除外。
2.行為能力有限或無行為能力的債務
《民法通則》第十二條規定:“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未成年人進行的其他交易的法律效力待定。如果其法定代理人拒絕追認或經對方催促後壹個月內其法定代理人未發表意見,應視為交易無效。
根據《民法通則》第六十壹條規定,“民事行為被確認無效後,當事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受損失的壹方;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責任。”
借錢給未成年人的時候,要看貸款的大小。如果借款金額不是很大,是未成年人依法可以獨立實施的行為,那麽這個借款合同是有效的。如果數額過大,超出未成年人的年齡和智力,貸款人有過錯,不宜讓未成年父母承擔全部還款責任,貸款人也應承擔部分責任。法院可以決定父母還款額的百分比。
第三,有證據證明情況
1,有證據證明子女向父母轉移財產。
2.父母為孩子提供保障。
無法償還債務的後果是什麽?
1.債務人確實無力償還債務的,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延期或者分期償還。
2.債權人提起訴訟後,債務人有能力執行法院判決,但拒不執行的,將被拘留、罰款。情節嚴重的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當然,如果債務人確實無力償還,也不會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第壹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而拒絕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償還。
對方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後債務人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債務人有能力履行判決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將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如果確實難以履行,法院也會延長履行時間。
法律規定:《刑法》第三百壹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