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司法鑒定是指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中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定、判斷,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司法鑒定合法性原則是指司法鑒定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判斷鑒定過程和結果是否合法,鑒定結論是否具有證據效力的前提。這壹原則主要體現在立法和鑒定過程中:鑒定主體合法;身份證明材料合法;評估程序合法;認定步驟、方法和標準是否合法;鑒定結果合法性的五個方面。1.司法鑒定機構必須是依據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取得執行司法鑒定權的法定鑒定機構,或者是按規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必須是符合規定條件,取得司法鑒定人職業資格執業許可證的自然人。2.司法鑒定材料主要是指鑒定的對象和要比對的樣本。鑒定的對象必須是法律規定的案件中的專門問題,法律沒有規定的專門問題不能作為司法鑒定的對象。比如,目前我國司法心理測量、氣味鑒定都沒有作為法定的鑒定對象,其鑒定結論不能作為證據使用。而且,鑒定材料的來源(包括提取、保存、運輸、監管等。)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3.司法鑒定的提交、決定和委托、受理、實施、補充鑒定、重新鑒定、專家鑒定等環節的鑒定程序的合法性,必須符合訴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4.鑒定的步驟和方法應當合法有效,鑒定標準應當符合國家法定標準或者部門標準。5、鑒定結果的合法性,主要為司法鑒定文書的合法性。鑒定文書必須具有法律規定的文書格式和必要內容,鑒定結論必須符合證據要求和法律規範。
法律依據
第二十八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托書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耗時較長的,經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完成鑒定的時限,延長時限壹般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鑒定期限延長的,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鑒定期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鑒定過程中補充或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