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及其執行情況。比如,村辦學校、街道等村公益事業經費統計方案,村集體經濟收益使用情況,享受誤工補貼人數及補貼標準,村民承包經營方案,宅基地使用方案等。
(2)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實施方案。為保證村委會公平合理分配生育指標,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村委會應及時公布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計劃執行情況。
(3)救災資金和物資的發放。要做到“三公開”,即公開發放對象和條件、救災受助人員名單和數量、上級撥付救災款物數量。
(4)水電費的收取。隨著農村生活水平的提高,水電支出已成為農民生產生活的重要支出。
(五)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關心的其他事項。如學校、企業招聘人員,村裏有較大影響力的民間糾紛調解等。
村務公開的重點是財務公開。村級財務公開的內容包括:財務計劃及其執行情況、各項收入支出、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入分配、水電費代收代繳等。
村務公開必須及時,壹般壹兩個月壹次,最多不超過三個月。對於壹些長期的事項,每個階段完成壹次就可以公布進度。為了保證財務公開的及時性和有效性,涉及財產的事項至少每半年公布壹次。
村務公開的內容應當真實可靠,不得虛報、漏報。村民有權查詢公共事務。村民有權向鄉(鎮)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舉報村民委員會未及時公布應當公布的事項或者公布的事項不真實的。有關政府機關應當負責調查核實,並責令公布;經查證確有違法行為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