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產品質量法規有哪些?
我國有關產品質量的法律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NPC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的決定》等。
1.產品質量法中的相關條款
第十九條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具備相應的檢測條件和能力,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其授權的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承擔產品質量檢驗工作。法律、行政法規對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因產品質量發生民事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當事人的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達成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八條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本法第十九條規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對有關產品質量進行檢驗。
在質量法中,產品質量糾紛的解決方式概括為(1)協商解決;(2)申請仲裁;(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四)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委托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其授權部門考核合格的質量檢驗機構對有關產品質量進行檢驗。質量法中只有產品質量檢驗,對產品質量鑒定沒有相應的規定。
2.《NPC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的決定》和《司法鑒定程序通則》中的相關條款。
《決定》和《通則》明確將司法鑒定定義為:(1)法醫鑒定;(二)物證的鑒定;(3)視聽資料的鑒定;(四)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根據訴訟需要,經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協商確定的應當由鑒定人、鑒定機構登記管理的其他鑒定事項。
以上知識是我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不斷完善我國的產品質量法律法規,根據不同方面規定不同的質量法律法規,確保人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