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預防為主;
2.綜合管理;
3.禁止種植,禁止銷售,禁止吸煙。
吸毒的危害如下:
1,容易讓人在心理和生理上對其產生依賴,使吸煙者成為毒品的奴隸,而且會使吸煙者有非常嚴重的暴力傾向,對疼痛反應遲鈍;
2.正常劑量吸毒兩年以上的人,會有明顯的精神疾病癥狀。吸毒15年,死亡率會超過82%。長期吸毒的人壹般會隱形,嚴重的會導致死亡;
3、損害神經系統和免疫系統,容易感染各種疾病;
4.大多數吸毒人員往往鋌而走險,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危害他人安全和社會秩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四條實行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販、禁吸並舉的方針。
禁毒工作由政府統壹領導,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第十壹條國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全國性的禁毒宣傳教育,普及毒品預防知識,增強公民的禁毒意識,提高公民自覺抵制毒品的能力。
國家鼓勵公民和組織開展公益性禁毒宣傳活動。第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定期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禁毒宣傳教育。
工會、共青團、婦聯應當根據各自工作對象的特點,組織開展禁毒宣傳教育。第十三條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將禁毒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對學生進行禁毒宣傳教育。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予以協助。第五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壹)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
(二)非法持有毒品的;
(三)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
(四)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或者持有未經滅活的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種苗的;
(五)非法傳授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或者易制毒化學品制造方法的;
(六)強迫、引誘、教唆或者欺騙他人吸食、註射毒品的;
(七)向他人提供毒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