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衛生部、衛生健康委、衛生部關於醫療衛生管理規定的法律法規,主持醫患溝通、學術研討、新技術推廣、預後分析、公眾教育、護理教學、康復訓練、出院教育,履行衛生防疫、計劃生育、重特大疾病早期識別和幹預等法律政治職責,承擔部分研究工作,預防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質,治病救人,履行如實告知、合理檢查、合理開藥等職責。提高醫生對職業風險和醫療事故安全的法律意識,避免誤診漏診,控制醫源性二次傷害,糾正違規操作等法律責任。通過定期的臨床理論考試和技能考核培訓,掌握臨床必需的醫療技能和必要的醫學理論,如影像學、解剖學、病理學、醫學遺傳學、藥物化學、康復醫學、生殖保健、臨床法醫學等。,並取得專業資格。他們絕不能誇大病情,嚇唬病人,拖延時間。醫生在古代被稱為醫生或從業者。新中國成立後,我國湧現出大量赤腳醫生,壹度達到654.38+0.5萬多人。現在嗎?醫生?這個詞也常用於北方人。
醫生離不開皇帝,離不開平民,所以人們在官位上用的是最高等級?醫生?、?閬中?打電話給他們。但是,醫生說?醫生?真正的開始應該從中國的宋朝開始。到了宋代,中國的醫療制度和醫療管理有了相當大的發展。當時負責醫政的官職很多。翰林醫學院的醫官分為七等,官職多達22個,如何安大夫、何澄大夫、程權大夫等。所以,醫生說?醫生?變成了正式的稱謂,而不是最初對統治者所定官職的蔑視,變成了對醫生的尊稱。這個稱號壹直叫到了今天。
1998年6月26日,NPC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從法律上規定國家實行醫師資格考試制度。執業醫師第壹次考試在1999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