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條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征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征集的,22周歲前仍可征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征集年齡可放寬至24周歲。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現役。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主動,當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7周歲未滿18周歲的公民,可以被征集服現役。
第十三條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壹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兵役機關的安排,在當年六月三十日前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初審合格的,稱為應征公民。
(註:兵役登記是指兵役登記後預征集的符合征兵年齡的青年,登記後的具體信息即報名數據錄入全國征兵網絡系統)。
兵役登記沒申請登記,這不壹樣。兵役登記是國家在和平時期進行動員的準備工作,包括人民武裝、國民經濟、人民防空、國防交通等方面的動員。納入國家發展總體規劃,完善動員體系,增強動員潛力,提升動員能力。兵役登記中,由縣級以上武裝部或兵役機關負責掌握兵員來源,進行初審,為落實國家征兵的國防戰備任務打好基礎,統籌協調,整體實施!
預登記數據是指兵役登記中預登記人員的信息(數據)。經縣級以上武裝部或者兵役機關初審,證明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登記,然後進行下壹次申請登記。
對應的對象是非預征對象,是指妳去過兵役登記,但沒有被征兵辦公室認定為預征對象。壹般有幾個原因。第壹,現在還不是縣級征兵辦確定預征對象的時候。二是年齡、學歷、身體條件不壹定符合招聘要求,說明招聘前的初審沒有通過。預註冊資料通過後,就正式註冊,之後還要經過嚴格的政審和體檢。即使通過了這些入伍,也要去部隊復試,才能決定是否有資格留在部隊。
因此,隨著我國軍事現代化水平的提高,未來戰爭的戰備特點,對士兵的要求也越來越嚴格。並不是說他們想當兵就能當兵。這是經過嚴格篩選的,初審是為了加強國防力量的整體戰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