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公民合法的財產所有權,國家法律主要包括以下規定:
《憲法》第13條第1款規定:“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所有權和其他合法財產。"
《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公民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生產資料和法律許可的其他合法財產。
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三條:“有下列侵犯公私財物行為之壹,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
(壹)盜竊、詐騙、搶奪少量公私財物的;
(二)哄搶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產的;
(三)勒索公私財物的;
(四)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
關於侵犯公民合法財產所有權的犯罪行為,刑法有如下規定:“第one hundred and fifty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情節嚴重或者致人重傷、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第壹百五十壹條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壹百五十二條經常盜竊、詐騙或者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第壹百五十三條犯盜竊、詐騙、搶劫罪,為隱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one hundred and fifty條的規定處罰。
第壹百五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壹百五十六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此外,《刑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沒收財產是沒收犯罪分子個人全部財產的壹部分。或者全部。判處沒收財產的時候,不得沒收罪犯家屬所有的或者應得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