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中國古代監察制度的發展歷程

中國古代監察制度的發展歷程

中國古代監察制度的發展歷程;

戰國時期

戰國時期,掌管文史的禦史具有明顯的監督職能。

秦朝開始形成制度,之後成為歷代重要的政治制度。經過長期的發展,這壹體系逐漸完善和完備。公元前221年,中國歷史上的第壹個皇帝?秦始皇統壹中國,建立了封建專制的中央集權,建立了相對獨立的監察制度。

漢朝/漢族/漢語/人類

漢承秦制,但比秦制更嚴。在西漢,中央政府仍然設立了壹個帝國歷史學家作為其行政長官。在禦史中,程是副使,也是皇帝的機要秘書,中央監察。地方上,西漢初年廢除禦史,宰相隨時任命“丞相史”刺向各州。?漢武帝時期,為了加強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控制,將全國劃分為13個監察地區,稱為州部。每個國務院有65,438+0人擔任專職監督員,有“?六問”,督促州部內各縣。首相辦公室?司直,掌有丞相為非法。

魏晉南北朝

這壹時期基本處於封建割據狀態。各朝代監察機構名稱不同,但制度與漢代相同,有所變化。

隋唐時期

隋朝中央監察機關仍為禦史臺,改為禦史臺長官程維。禦醫,手下有兩個人做助手;改校對建議為監控建議,***12人,負責外出檢查。隋朝的監察制度在唐代得到發展,監察機構更加完備。唐初,中央政府設立了禦史臺,由三品組成。建議醫生是主任,設置?正四品?在禦史中,程被兩人輔佐。禦史臺叫仙臺,醫生說?大賢。?

宋朝;姓

隨著封建專制主義的發展,宋代監察機關得到加強。中央政府沿襲了唐朝的制度。禦史臺還有三家醫院。如果設置了地方法官,就相當於太守,稱為監察州。它有權隨時向皇帝匯報,在地方上成為皇帝的耳目。另外,路級轉運使得,?提及壹些監獄事務等。,也有責任監督各縣。

元朝(1206-1368年)

元朝中央政府設置了禦史臺,禦史臺的官階很高。從第壹味起,“非本族姓氏(蒙古貴族)不授”(《元世泰·平川》)。同樣在江南和陜西,還有專門的禦史臺,其機構與中央禦史臺相同,作為中央禦史臺的派出機關。這是元代監察制度的重大發展。全國分為22個監區,每個監區都有常駐大使(即監察禦史)監督各路地方官。

明亮的

用明朝的監察制度?絕對君主制?隨著中央集權的加強,它得到了充分的發展和完善。中央政府把禦史臺改成了?都察院,“內外官員的主要糾察部門”。都察院有左右都,副都,女都。13以下?路監督建議,***110人,負責具體監督工作。禦史雖從屬於禦史,但直接受皇帝命令,有獨立糾正彈劾的權利。

幹凈的

清代監察機關沿襲明朝,有所發展。在中央政府,還有壹個都察院。早在入關之前,皇太極就立即上書:“凡有政治荒謬之處,貝勒及其大臣狂妄自大,貪婪無禮,徐都察院必直言。”“知其所欺,則錯怪其國”(《清惠典例》卷九九八)。各級官員都在都察院的監督之下。清代都察院以禦史為主官,他和?六大臣,壹般的政治使節,?大理寺卿等重要官員* * *參與了法庭討論。都察院有15名禦史(清末增至22名),專事糾察。雍正年間,專司六部的六科合並為都察院。六部負責監督和彈劾北京內外的官員。到了唐代,臺與諫並列,到了明代,科學與道教分離,到了清代,科學與道教在組織上完全統壹。監察權力的集中是清代監察制度的壹大特點。

  • 上一篇:土地評估公司收費
  • 下一篇:香港公司章程中文版(香港公司章程中文翻譯範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