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農村普惠性、基礎性、綜合性服務能力建設,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促進農村農民致富,民政部等16部門近日印發《關於改進完善村級綜合服務功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為確保綜合服務供給下沈到村,《意見》提出了十項要求。在警務和法律服務方面,紮實做好農村警務工作,完善聯防聯控機制。推進法制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服務全覆蓋,充分發揮村法律顧問作用。加強社區矯正、戒毒社區康復、刑滿釋放人員救助和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
為辦好村級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意見》要求依法協助辦理政務服務。指導村級組織根據政府幫扶服務目錄,細化公開辦事程序和方式,做好政府政策法規的宣傳、信息發布、咨詢和反饋工作。村民委員會應當完善下屬公共衛生委員會,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協助開展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和關懷等工作。完善下級治安委員會和人民調解委員會,幫助完善群防群治機制,加強民間糾紛排查調處;完善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協助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和困境兒童、留守婦女關愛服務,落實家庭暴力、性侵害等違法犯罪行為發現報告和家庭監護監督制度。
為強化組織保障,《意見》要求明確服務標準和規範。依法規範村級組織協助政務服務,實行事項準入和總量控制,根據當地政策支持條件和村級組織能力,制定本地區村級協助政務服務目錄。用什麽?互聯網+政府服務?依托信息技術,推進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終端、自助終端等服務渠道功能升級和向鄉村延伸,規範納入事項。依法行政,村應當協助開展政務服務,縣級人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應當提供必要的經費和工作條件,並加強業務指導和培訓。記者蒲肖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