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我國目前實行的產品質量三包制度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我國目前實行的產品質量三包制度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目前,我國產品質量三包制度的依據是《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產品質量三包制度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銷售商品“退、換、修”的簡稱。是指在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的壹定時期內,賣方對買方購買的商品負責的壹種信用擔保方式。對於不是由於用戶使用和保管不當,而是屬於產品質量問題的故障,提供此項服務。

1986年4月,國務院發布《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明確規定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對產品質量負責。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質量標準以及合同約定的產品適用性、安全性等特性要求的,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1995年2月,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產品質量法》進壹步明確了產品生產者、銷售者的質量責任和義務。銷售的產品不符合規定要求時,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所謂“三包”。日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三包”要求成為重要的法律依據之壹。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以法律的形式對銷售的產品承擔“三包”責任,這在我國還是第壹次,應該說是壹個歷史性的進步。從此,中國消費者有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法律武器。

為進壹步落實和規範“三包”責任,在《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頒布後,壹些部門相繼出臺了壹些關於“三包”的管理辦法,明確了“三包”產品的目錄、“三包”範圍和期限等要求,更具可操作性,對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但也必須承認,壹些補充措施確實存在先天缺陷,導致消費者權益持續受損的後果。如1995發布的《關於修理、更換、退貨部分商品責任的規定》中,“舊商品應當按照本規定收取折舊費”等條款就屬於此類。

  • 上一篇:未經核實轉發謠言如何處罰?
  • 下一篇:誹謗他人要負什麽法律責任?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