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國務院、省級人民政府、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等。
二、司法部門是行使司法權的國家機關。狹義上僅指法院,廣義上還包括檢察院。在資本主義國家,司法不從屬於立法和行政。在社會主義國家,司法機關從屬於國家權力機關,相對獨立於其他國家機關。
在中國,司法機關是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法公正行使國家審判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設立了專門人民法院。地方各級法院主要指省級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依法嚴格行使國家檢察權。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檢察院包括省人民檢察院、市人民檢察院和基層人民檢察院。
公安機關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的行政機關。同時負責刑事案件的調查。公安機關在履行刑事偵查職能時,可以視為司法機關的壹部分,而行使行政職能時,不屬於司法機關。
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偵查部門、軍事安全部門等具有刑事偵查權的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發揮著與公安機關相同的作用。
第三,司法行政機關是我國國家權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司法制度和法制建設中占有重要地位。新中國成立後,根據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於6月30日成立,1949+05438。1954《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頒布後,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