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壹部社會主義憲法是1954。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壹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人民的根本制度。中國* * *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擴展知識: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適用於國家全體公民,是特定的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反映了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系。
確認革命勝利和現實民主政治的成果,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制度,即社會制度、國體原則、國家政權組織、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國家內部政治力量對比關系的變化對憲法的發展變化起著直接的作用,國際關系也對憲法的發展趨勢產生影響。
憲法摘錄:
1.任何具有中國國籍的人都是中國公民,中國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護人權。
2.任何公民在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3.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有權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權對違法失職行為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4、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舉報,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明事實並負責處理。誰也壓制不了,誰也報復不了。
因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受到損失的人,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5.中國人民和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6.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華僑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和歸僑、僑眷的合法的權利。
好處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