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給予購房款的12%,最高補貼20萬元。第壹次補貼為購房款的7%,剩余的5%購房款從第壹次補貼發放的第二年起分五年等額發放。
2.給予大專學歷(含中職、技工院校)畢業生住房補貼10%最高20萬元。第壹次補貼為購房款的5%,剩余5%的補貼從第壹次補貼發放的第二年起,分五年等額發放。
壹、蕪湖市安置補助費申請人應提供以下材料:
1.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請表(申請人可到各區經辦部門和不動產登記管理所契稅繳納窗口領取或登錄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下載打印);
2、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已婚的,需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證和戶口本;房產證上有兩個及以上* * *業主,提供所有產權人身份證和戶口本);
3.所購房屋產權證(壹手房需附購房合同);
4、購買房屋契稅完稅證明、購房發票;
5、申請人的學歷或職稱證明;
6、申請人相關就業證明(本市社保繳納記錄等。).
二。國家鼓勵企業增加就業,支持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就業,並依法對下列企業和人員給予稅收優惠:
1,吸納國家規定的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企業;
2.失業人員創辦的中小企業;
3、安置殘疾人達到規定比例或集中使用殘疾人的企業;
4、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從事個體經營的失業人員;
5.從事自營職業的殘疾人;
6.國務院給予稅收優惠的其他企業和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十五條國家實行有利於促進就業的財政政策,增加資金投入,改善就業環境,擴大就業。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就業形勢和就業目標,在財政預算中安排就業專項資金,促進就業。
就業專項資金用於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公益性崗位、職業技能鑒定、具體就業政策和社會保險的補貼,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和微利項目的貼息,公共就業服務的支持。就業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