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刊論文
(1)《我國國有企業采購是否應適用政府采購法》,與盛傑民合著,發表於2000年9月29日《中國金融報》。
(2)《政府采購法》中的采購政策,發表於2006年3月6日《中國財經報》5438+0。
(3)《談指導》,發表在《中國財經》2006年4月5438+0,10。
(4)與盛傑民合著的《WTO政府采購協議與中國政府采購立法》,發表於《國際貿易》2001第4期,轉載於《經濟法與勞動法》2001第8期,中國人民大學復印。
(5)《論政府采購法的適用範圍》,與甘培中合著,發表於《行政法研究》第3期,2001。
(6)中國政府采購立法概述,載於《中國政府采購》第4期,2001。
(7)《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國經濟法》,與安迪·宣合著,發表於《江西財經大學學報》2002年第1期,中國人民大學《經濟法與勞動法》2002年第10期轉載。
(8)《WTO國際競爭立法:中國的對策》,《學術交流》,第11期,2003年。
(9)“利用杠桿作用培育競爭文化”,發表於《經濟日報》,2004年6月5日+065438日+10月6日+02日
(10)細節決定完美,《中國審計》,2004年第23期。
(11)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探析——兼論我國公司法相關制度的完善,與甘培中合著,發表於《南京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1期。
(12)《民營企業並購公用企業的法律問題》,發表於2005年3月31日《法制日報》。
(13)公司人格與公司自治,發表於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調查研究報告專刊116(共492期)。
(14)關於中國&;lt;消費者保護法&;gt;的完善》,載《北京政法職業學院學報》2006年第3期。
2.收集的論文
(1)《競爭法雙邊合作機制初探》,《經濟法學家》第2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
3.連續出版物和論文
(1)中國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2003年年會暨第十壹屆全國經濟法理論研討會紀要,《經濟法論文集》第9卷,中國方正出版社,2004年。
(2)與競爭法相關的國際貿易沖突——從微觀角度看競爭法國際協調的必要性,《金融法評論》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
(3)爭論與分歧WTO競爭政策談判分析與預測,與盛傑民合著,發表於《論競爭法》第1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
(2)專著
(1)合著:《WTO與中國法律改革》(劉劍文主編,《WTO與中國企業法律改革》,西苑出版社,2000年。
(3)教科書和法律解釋
(1)主編:《經濟法與現代企業管理》(曹建明主編,撰寫《國際經濟法》),新華出版社,2000年。
(4)參考書
(1)主編:《保險理賠》,檢察出版社,2006年。
論文《與競爭法相關的國際貿易沖突——微觀視角下競爭法國際協調的必要性》獲得第十三屆“安子傑國際貿易研究獎”優秀論文獎。
在訴訟過程中,壹審後可以按規定上訴。如果不服壹審判決,可以上訴到二審法院,不用找律師。那麽在上訴期間,我可以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自己做嗎?這是每個人都應該明白清楚的問題。可以從下面的介紹中了解壹下。邊肖為妳的回答整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1.沒有律師可以直接上訴嗎?
1.如果不服壹審判決,可以上訴到二審法院,不需要找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