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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

為建設壹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管理規範、素質過硬的專業社區工作者隊伍,建立健全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進壹步完善基層治理工作,更好地適應新時期加強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包括總則、選聘、教育培訓、規範管理、考核機制、待遇保障、職業發展、激勵措施、辭職辭退、組織保障、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等,事關城市基層社會治理的堅實基礎。據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充分吸收了“人喊我”的改革成果,借鑒了其他地方的成熟經驗。是對我市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經驗的全面總結和整合,努力構建有準入、有績效目標、有考核標準、有待遇保障、有發展空間、有激勵機制的社區工作者專業化體系。這些措施以"專業化"為總體目標,使社區工作者在知識、技能、觀念、思想、態度和心理方面達到專業規範和標準。明確社區工作者範圍和配備標準,明確社區工作者選聘條件,規範社區工作者培訓、管理和考核辦法,拓寬社區工作者職業發展空間,強化社區工作者待遇保障,創新提出建立18四個崗位的崗位職級序列,順利進入街道(鄉鎮)公務員和基層事業單位管理渠道等硬措施。

明確社區工作者的範圍、崗位管理要求、部門職責和社區工作者的基本職責,規定:“街道應當制定社區工作者的崗位職責、工作標準和工作規範,社區黨組織和居民委員會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合理分工,統籌使用社區工作者。

法律依據:《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第壹條:為建設壹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管理規範、素質過硬的專業社區工作者隊伍,建立健全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進壹步完善基層治理工作,更好地適應新時期加強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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