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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醫保繳費年限最新規定

武漢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最新規定如下:

1.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退休時,繳納職工醫療保險費的年限(含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男滿30年、女滿10年,女滿25年、退休人員滿10年,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後從次月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2.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到15以上。醫保未達到繳費年限的,不影響辦理養老退休手續。但如果參保人選擇退休後享受職工醫保待遇,則需要補足繳費年限。也可以選擇參加城鎮居民醫保,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3.醫保不是說妳需要連續繳費25到30年才能享受終身醫保待遇。其實是按照累計時間來計算的。間斷繳費壹段時間的,可以在重新參保時重新計算繳費年限。只要達到相應的累計年限,就可以繼續享受醫保待遇。醫療保險壹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基金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參保人發生醫療費用後,醫療保險機構會給予壹定的經濟補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聚集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在政府的資助下,患病的社會成員可以得到社會必要的物質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

醫療保險和其他險種壹樣,也是以合同的形式提前向受到疾病威脅的人收取醫療保險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被保險人生病去醫療機構看病,醫保機構會給他壹定的經濟補償。所以醫療保險也有保險的兩大功能,風險轉移和賠償轉移。即把個人的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分攤給受到相同風險威脅的所有成員,疾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集中的醫保基金進行補償。

綜上,男累計滿30年且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女累計滿25年且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後,從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保險,是指投保人按照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由保險人在被保險人身故、患殘疾、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對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文章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保險活動。

第五條

保險活動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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