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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請求權和債權請求權有什麽區別?

法律賦予每個公民合法權利。當我們的財物受到侵害時,我們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返還原物,恢復原狀。如果在此過程中涉及財產損失,財產所有人有權要求行為人賠償。在法律術語上,這兩種權利被稱為物權請求權和債權請求權,那麽它們之間有什麽區別和聯系呢?讓我們仔細看看。物權請求權與債權請求權的關系

物權請求權,又稱物權請求權,是指當物權的完善狀態受到阻礙或威脅時,物權人以恢復物權的完善狀態為目的,請求阻礙者做或不做某事的權利。

債權請求權是指財產所有人在財產權受到侵害、發生財產損害時,向行為人要求賠償的權利。這是壹種要求很高的進取性權利。其典型的民事責任形式是損失賠償責任。

債權請求權屬於物權請求權的損害賠償請求權,首次將其納入物權請求權。物權請求權包括債權請求權,是債權請求權的起點和前提。

物權請求權和債權請求權有什麽區別?

1的區別,物權請求權的實現或者物權民事責任的承擔,權利人不需要證明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因為,權利人只想把受損的財產權恢復到其完善的狀態。受害人要想向加害人主張損害賠償,應當證明自己實施侵權行為時主觀上有過錯。

區別二。物權請求權的實現不以行為人的行為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失為前提。行為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前提是行為人造成了受害人現有的財產或非財產損害。

區別三。債權請求權的行使受訴訟時效的限制,而物權請求權則難以適用訴訟時效。

區別4。行使物權請求權的主體不限於物權人,因為物權請求權與物密不可分,任何對物的占有都構成侵權或妨害,物的持有人、占有人都可以行使這壹請求權。租賃物承租人對他人侵犯租賃物的,可以提起訴訟行使上述權利。因此,這是壹個對物訴訟。

債權請求權的行使以相對人為基礎,以債權人遭受實際損害為前提。所以只有受害方才能代表被告提起訴訟,所以這是個人訴訟。

物權請求權的訴訟時效

壹般來說,物權請求權的訴訟時間只有三年。而這種物權請求權是指物權人在物權的完善狀態受到侵害時所享有的壹種權利,是指物權人請求相對人為保護自己的物權而作為或不作為。就物權的性質而言,它是絕對的,不包括相對人任何形式的幹涉和侵害。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物權請求權屬於救濟權的範疇。雖然它是物權的內在要求,但物權人只有在物權受到侵害時才能行使。

債權的訴訟時效

根據《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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