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是指已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及其配套的設備、設施和場地。房產可大可小,壹套單元房可以是壹套房產,壹棟樓也可以作為壹套房產,同壹棟樓可以根據不同的權屬分成幾套房產。物業包含多種業態,如:寫字樓、商業建築、住宅小區、別墅、工業園、酒店、工廠倉庫等物業形態。我們住在自己的房子裏,每天和我們打交道的都是小區裏的物業公司。我們要交物業管理費。它們保證我們的生活舒適安全。雖然每天都見面,但有時候對物業是熟悉的陌生人,可能不知道壹些必要的物業知識。物業能給我們保證什麽?1,環境更幹凈,綠化完善,空氣清新。公共衛生可以定期維護和清潔。2.安全問題更讓人放心。陌生人不會輕易進出,小區對交通的控制會讓小區不像壹般的公園。3.讓妳的生活更方便。電梯壞了,有人來修,門鎖壹個電話打不開。只要是生活中遇到的問題,都可以通過物業妥善解決。關於物業的壹些問題,我們已經交了停車費。物業的責任是什麽?停車管理單位的職責是:保證車主有停車位;負責疏導小區內的交通;物業停車費僅限於停車場的使用租金,不包括車輛保管費,即雙方只構成車位租賃關系,不構成車輛保管關系。車主應妥善保管車輛。業主和使用人在房屋使用和裝修過程中有哪些違法行為,應承擔哪些經濟責任?業主在使用物業時,特別是裝修房屋時,應遵守房屋裝修管理的相關規定,並提前告知物業管理公司。業主、使用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經濟責任: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損害房屋外觀;2)侵占或損壞房屋的* * *用部位和* * *用設備;(三)在天井、庭院、平臺、屋頂、道路或者其他場地修建建築物、構築物;4)、侵占綠地、破壞綠地;(五)亂設攤點、集貿市場;6)、亂扔垃圾、雜物;7)在建築物、構築物上張貼、塗寫、刻畫;8)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聲;9)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當相互理解,履行應盡的義務,維護小區的優美環境,創建文明家園。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機動車自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時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壹)乘用車5年內每年檢驗1次;5年以上,每6個月1次;(二)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在10年內每年檢驗1次;10年以上,每6個月1次;(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1次;6年以上,壹年1次;15年以上,每6個月1次;(四)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於檢驗機構檢驗,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可以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