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不能享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權利,業主不能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相應的合同義務不能履行。如果發生糾紛,法律無法保護相關權利義務。
二、物業服務合同當事人義務的內容
(壹)物業服務提供者的義務
1,親自提供物業服務的義務
物業服務人應當親自履行提供物業服務的義務。物業服務提供者將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專項服務委托給專業服務機構或者其他第三方的,應當就專項服務向業主負責。物業服務提供者不得將其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全部委托給第三人,或者在拆除後將物業服務全部委托給第三人。
2、妥善提供物業服務的義務
物業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使用性質,對物業服務區域內的部分業主進行妥善維修、養護、保潔、綠化和管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的基本秩序,並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3、披露和報告義務
物業服務提供者應當定期以合理方式公開服務事項、責任人員、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業績、維修資金使用情況以及部分業主的經營和收益情況,並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
(二)業主的義務
1,繳納物業費的義務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提供者繳納物業費。物業服務提供者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繳納物業費。
此外,需要註意的是,物業服務提供者不得以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氣等方式催促繳納物業費。
2、業主的告知和協助義務
業主裝修房屋的,應當提前告知物業服務提供者,遵守物業服務提供者提示的合理註意事項,並配合其進行必要的現場檢查。
三、物業服務合同糾紛的常見解決方式
1.雙方應協商解決爭議,無論是業主之間、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還是業主與其他第三方之間,都可以先通過調解協商圓滿解決爭議。
2.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物業管理協會或者消費者協會協調解決,也可以向房屋所在地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
3、對於壹些嚴重的侵權行為,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我國民法典規定,物業服務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以上是對“不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後果”等相關法律知識的回答。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來到在線法律咨詢平臺,在線律師會給您專業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