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也可以不開發票舉報偷稅漏稅,但前提是物業為了如實申報收入不開發票,導致少繳稅款,當事人可以向稅務機關舉報。
如果物業不開發票但如實申報收入,只是違反了發票管理辦法,不構成偷稅漏稅。
根據法律規定,物業管理公司作為服務提供者,在對外營業收款時,應向付款人開具發票。業主也有權向物業公司索要正式發票。
逃稅
偷稅罪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故意違反稅收法規,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遺漏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刑法修正案七,該罪已被偷稅罪取代。
逃稅的原因
偷稅漏稅是由於納稅人對稅法和財務制度不熟悉,或者工作中粗心大意造成的。如誤用稅率、遺漏應稅項目、低估應納稅數量、錯算銷售額和營業利潤等。偷稅漏稅性質不同,判斷偷稅漏稅的關鍵是不是故意,所以在處理上也不同。稅法規定,對於逃稅者,稅務機關應當責令其限期補繳所漏繳的稅款。逾期不繳納的,從偷稅之日起,按日加收壹定數額的滯納金。1988 65438+2月27日,國務院發布《關於整頓稅收秩序加強稅收管理的決定》,規定偷稅的臨時經營者,可以扣留其部分貨物,並按照規定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經縣(市)以上稅務局長批準,可以將扣留的貨物變價抵繳應繳納的稅款、滯納金和罰款。要從根本上杜絕偷稅漏稅,除了從經濟上懲罰逃稅者,最重要的是對逃稅者進行稅法和財務知識的教育,讓逃稅者了解稅法,完善財務制度。
實踐中,很多物業公司為了少繳稅或者省事,沒有給業主開具正規發票。建議業主在繳納物業費時,積極向物業管理公司索要發票。如果物業管理公司不能開具正規發票,業主可以向當地稅務部門舉報。不開財產發票是逃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壹條
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對發票的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和繳銷進行管理和監督。單位和個人在買賣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時,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和取得發票。發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和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經營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付款方會給收款方開具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壹條
壹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和支付其他經營活動費用時,應當向收款人索取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允許更改名稱和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