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壹種社會規則,通常是指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即軍隊、警察、法院、監獄等)保證實施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範。),內容為規定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今天,法律以各種方式影響著每個人的日常生活和整個社會。依法治理國家和社會的方式,稱為法治。古希臘哲學家亞裏士多德在公元前350年寫道。"法治勝過任何壹個人的統治."
法律是壹系列規則,通常需要通過壹套制度來實施。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制度會以不同的方式解釋人們的法律權利和義務。壹種區分方式是將其分為兩種:歐洲法系和英美法系。壹些國家將他們的法律建立在宗教法律的基礎上。
學者們從許多不同的角度研究法律,包括法律歷史和哲學,或者從經濟學和社會學等社會科學角度研究法律。法律的學習來源於對平等、公正、正義的拷問,這種拷問並不總是簡單的。法國作家阿納托爾·法蘭西在1894中說:“法律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禁止富人和窮人睡在橋下,在街上乞討,偷壹塊面包。”
在壹個典型的分權國家,制定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是政府的三個主要部門:公正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任的行政。官僚機構、軍隊和警察是執行法律和使法律為人民服務的非常重要的部分。此外,如果我們要支持整個法律制度的運作,推動法律的進步,獨立的法律專業人士和充滿活力的公民社會也是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