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寧市居民醫保異地就醫報銷,是指本市參保人員在國內外旅遊、探親、工作、學習等引起的急慢性疾病異地門診或住院治療,可在居民醫保支付地申請報銷。具體流程如下:1。辦理轉診手續:異地就醫前,需要到所在社保局辦理住院轉診手續。2.就診並收集相關資料:到指定醫院就診並收集相關票據、單據、檢查報告。同時需要註意的是,異地就醫時,需要選擇鹹寧居民醫保定點醫院,就診前在醫院醫保窗口或自助機辦理結算憑證。3.申請報銷:回到居民繳納醫保的地方,到社保局申請報銷,將收集到的相關材料壹並提交。4.審核領取報銷:社保局審核通過後,將報銷款轉入患者指定的銀行卡。需要註意的是,異地就醫需要選擇鹹寧居民醫保定點醫院,否則可能無法辦理報銷。同時還需要在所選醫院的醫保窗口或自助機辦理結算憑證進行報銷。
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具體需要的材料因人而異,壹般包括醫療發票、門診病歷、住院病歷、醫生診斷證明、檢查報告等。不同地區對材料的要求不同,建議提前咨詢當地社保局。
異地就醫報銷的目的是方便參保人異地就醫時獲得醫療保障。但需提前辦理轉診手續,選擇鹹寧市居民醫保定點醫院,並攜帶收集的票據、單據、檢查報告回當地及時辦理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和急診、搶救醫療費用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